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(第十六批)》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,对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等5类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进行制修订。
结合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实施时间,充分考虑企业生产情况和产品销售周期,《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,有效期5年。值得一提的是,为给企业消化库存产品预留充足时间,2024年6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,可有两年的过渡期,即可延迟至2026年6月1日,按实施规则加施新版能效标识。
《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依据《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》制定,相关的技术指标依据《GB 38450 ——2019普通照明用 LED平板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标准。该规则适用于以LED为光源,额定电压220V、频率50Hz,厚度不超过85mm的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(包括LED光源及其控制装置,外置控制装置的厚度不计算在灯具厚度内);不适用于具有耗能的非照明附加功能的LED平板灯、具有调光/调色功能的LED平板灯以及在连续发光面上带有彩色图案或装饰件等的LED平板灯。
实施规则中规定,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,长度为45mm,宽度为30mm。标识名称为:中国能效标识(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)。其中,功率、光效、相关色温、显色指数、光通维持率等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的检测方法应依据GB 38450和GB/T 31897.201的现行有效版本。
能效标识制度是一种评估和标识产品能源效率的制度,推动节能减排、促进市场上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和应用。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不断加强,以及相关产品技术和标准的不断成熟,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将进一步扩充。这将有助于推动更多的产品制造商和消费者关注能源效率,促进市场上更多高效节能的产品的推广和应用。